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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探析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16-04-19

 

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面对不断刷新的创业数字,教育部、教委及高校持续释放创业利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已经势在必行。从大学生创业的现状来看,资金问题是大学生创业者所遇到的首要障碍。如何打造具有针对性且多元化的融资途径,有效地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吉林省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情况 

近年来,吉林省人社厅、科技厅、教育厅、团省委、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 

(一)大学生创业信贷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纳入试点范围内(长春、吉林)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各级经办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程序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免除反担保的贷款单笔额度上限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首次贷款按照约定及时还款,可以给予再次贷款扶持,单笔额度上限可增加到1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2012年至2015年期间,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中每年发放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近5000万元,带动就业近3000人。二是通过特色创业贷款创新,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2011年由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行、共青团组织协作创新推出了吉青时贷特色创业信贷产品,此项贷款具有申请门槛较低、成本低、审批效率高、银行管理成本低等优势。目前,累计投放20.3亿元,共支持小微企业4871个,帮助6.5万名青年成功创业,带动近40万人实现就业。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来源更为多元。一是依托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扩大创业资金来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引领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吉林省具体落实政策,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补助,为高等院校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二是设立创业扶持专项基金,扩大创业资金来源。吉林省政府于2011年专门设立了创业专项资金8000万元,专门扶持大学生创业,很多大学生通过零门槛支撑创业,实现了创业就业。三是利用创业园的政策资金扶持,扩大创业资金来源。吉林省对大学生创业园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利用省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基金的专项资金,设立高校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发展基金,支持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区内企业可以在3年内享受减免企业实际缴纳地方税额一定比例的优惠政策;创业园推荐和协助科技企业申报各类国家及省、市各级政府资金扶持计划,协助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相应的资金服务,优秀企业可申请吉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缓解了大学生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很多大学生创业项目成功启动并快速发展。 

(三)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区域特征开始显现。针对大学生创业特点及各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吉林省部分地区已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些具有区域特点的金融扶持政策陆续实施。一是松原市通过上门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大学生典型,引导大学生转变传统择业观念,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并与学校搭建创业贷款扶持平台,由学校负责创业技能培训和项目论证及贷款申请,小额担保中心负责考察评估及贷款发放、跟踪服务。同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仅2015年全市共收到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243人,共发放贷款795万元,带动就业729人。二是白城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属于个体经营的,提供10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集体创业的,提供100万元以内贷款。尽量简化贷款程序,不让创业大学生因无启动资金而中止创业的情况发生。近三年来,先后为100多名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贷款近1000万元。 

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支持政策执行不畅通。近年来,针对大学生创业,吉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中对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诸如税收、融资等多项优惠政策。但是在具体执行中,政策涉及部门众多,想申请却找不到有效途径;有些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障碍,优惠政策存在落实难问题。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政府没有制定具体的大学生创业融资方面的实施方法,导致在执行时无从下手。政府部门对创业政策的执行力度相对薄弱,致使政策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创业融资缺乏必要的政府扶持。 

(二)金融支持渠道窄。吉林省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渠道主要包括:创业小额贷款帮扶、商业银行贷款、创业专项基金、创业园创业协会扶持基金等。吉林省现有的金融支持渠道大多停留在小额贷款、小额资金扶持、小额专项资金等。这些支持渠道在吉林省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制于资金来源有限,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资金需求。从美国、英国、新加坡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行之有效的政策、全面立体的帮扶体系,不能只依赖小额贷款和扶持资金的投入,需要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和民间资金的高比例投入。 

(三)专属金融产品欠缺。目前吉林省各大银行的贷款业务中几乎没有专门为大学生创业者而设计的金融产品。大多数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都为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的人群而设计。而面对企业开设的对公信贷业务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而且业绩可观的企业。虽然有些银行针对小规模企业设立了小额贷款,但由于还款周期短且利率高,有可能是商业贷款的两到三倍,加上在银行看来大学生的信用值一般较低,没有贷款抵押物且还款能力也很低,并加以繁琐的申请步骤和严格的审核程序,即使成功也需半年之久,难度很大。 

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对策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保障措施。制定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有操作细则和专人负责。政策具体可以落实到学校实施,如专项创业资金扶持政策、大学生引领计划等,尽量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方便为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二)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从经济发达国家完善的创业金融体系来看,应该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来提供大部分的创业资金支持。在继续完善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支持、专项资金扶持等渠道基础上,鼓励其他渠道的资金流向大学生创业领域。一是寻求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对高科技领域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利用互联网金融筹措创业启动资金,鼓励大学生创业者通过众筹、P2P等借贷模式,募集项目资金。三是通过项目、技术参股形式实现创业目标。 

(三)开发大学生创业相关金融产品。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在追求盈利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大学生创业者量身定做专属的金融产品。如,引进大学生征信体系,联合学校、政府共同评估大学生信用指数,从而降低或取消担保贷款,转为信用贷款;实行大学生创业者之间的联保贷款,让注册在同一地区的三户大学生创业实体互相担保,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分解贷款到期还款压力;同创业园、创业协会等联合推出“1+1”贷款,提供较低利率的贷款;对科技型和初具规模的创业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贷款融资产品等。同时,应考虑大学生创业经营性贷款的时效性要求,给予分支机构多一些审批权和决策自主权,以缩短贷款申请周期并适当延长资金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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