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级各类学生比赛的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适用的比赛是指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正式主办,经学校同意,并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的教学、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类比赛。
二、学校有关部门在组队参加训练和比赛前,应将比赛的主办单位、比赛内容、比赛时间、训练计划、队员名单等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核,并经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或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批准,由教务处备案。对于在考试周内进行的非重要比赛,原则上不予同意。未办理申报手续而参赛的项目不视为本规定所指的比赛。
三、学校有关部门在选拔参赛队员时,应考虑学生的学业状况,不得因参加训练、比赛而影响正常学业;学生也应根据本人的学业状况决定是否参加训练和比赛;原则上不允许一名学生同时参加多项比赛。
四、对于长期参加集训的代表队(需经学校批准)队员,每学期可免修2学分的选修课程;对于临时组队参赛的代表队队员,由组队参赛部门提出需要免修的学分数(不超过2学分),报教务处审批。免修成绩以该队员所在班级的平均成绩记载。
五、比赛时间(含赛前二天和赛后三天)如与考试冲突,队员可申请免试或缓考。免试或缓考名单由参赛组织部门提出,报教务处批准。免试成绩以该队员所在班级的平均成绩记载。
六、取得优异成绩的代表队主力队员,可根据比赛成绩对比赛学期三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替补队员系数降一等,但最高不能超过95分。
记载成绩=考核成绩×R,其中系数R根据竞赛成绩取值如下:
1.按照获奖名次公布的竞赛,系数R取值如下:
1.3 国家级比赛前三名
R= 1.2 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
l.1 国家级比赛参赛、省级比赛前六名或市级比赛前三名
2.按照获奖等级公布的竞赛,系数R取值按照附表《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参加竞赛课程成绩乘系数R取值表》执行。
3.附表中未列入的竞赛,系数R取值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4.乘系数课程必须为理论课程或与比赛项目相近的实践环节,三门课程总学分不超过6学分。
5.对于以组为单位参加的比赛,原则上不超过3人,并在比赛前确定主力队员,超过3人的系数总和以3人计算。
6.同一比赛、同一项目在不同学期参加的,学生可选择任一学期课程乘系数,若后一学期获奖系数小于前一学期,则后一学期的课程乘以前一学期获奖系数。
7.同一比赛要以组为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办理时间为比赛成绩公布的下一学期第一周,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8.教务处在开学后第二周对乘系数学生的获奖项目、等级、乘系数课程、系数及成绩予以公示。
七、参加训练和比赛学生的成绩处理,由教务处按本规定执行,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成绩。对弄虚作假的学生,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分,并取消所更改成绩。
八、参赛学生可自行选择申请课程免修、课程成绩乘系数、第二课堂学分和行为积分,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即参赛学生申请课程成绩乘系数获批准后不能再申请课程免修和行为积分。同一学期参加多次竞赛系数R取最大值,不能重复计算。
九、学校特招体育运动员的成绩管理,按《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比赛运动员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十、本规定仅适用于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比赛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适用于2008年9月1日以后举办的竞赛。
十二、本规定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修订
附: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参加竞赛课程成绩乘系数R取值表(见下页)
序号 |
竞 赛 名 称 |
竞赛级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 |
挑战杯竞赛 |
全 国 |
1.3 |
1.2 |
1.1 |
|
辽宁省 |
1.2 |
1.1 |
|
|
2 |
数学建模 |
国 际 |
|
1.3 |
1.2 |
|
全 国 |
1.3 |
1.2 |
1.1 |
|
辽宁省 |
|
1.1 |
|
|
3 |
电子设计竞赛 |
全 国 |
1.3 |
1.2 |
1.1 |
|
辽宁省 |
|
1.2 |
1.1 |
|
4 |
创业计划大赛 |
全 国 |
|
1.3(金奖) |
1.2(银奖) |
1.1(铜奖) |
辽宁省 |
|
1.2(金奖) |
1.1(银奖) |
|
大连市 |
|
1.1(金奖) |
1.1(银奖) |
|
5 |
机械设计竞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辽宁省 |
|
1.2 |
1.1 |
|
6 |
“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辽宁省 |
|
1.2 |
1.1 |
|
7 |
嵌入式设计竞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8 |
机器人竞赛 |
全 国 |
|
1.3(前4名) |
1.2((前8名) |
1.1(前16名) |
9 |
ICPC程序设计竞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东北三省 |
|
1.2 |
1.1 |
|
省 级 |
|
1.1 |
|
|
10 |
结构设计大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辽宁省 |
|
1.2 |
1.1 |
|
11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全 国 |
1.2 |
1.1 |
|
|
12 |
全国学生戏剧(双语)比赛 |
全 国 |
1.2 |
1.1 |
|
|
13 |
全国外语演讲、辩论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14 |
大连市外语竞赛(枫叶杯、佳能杯) |
大连市 |
1.1(金奖) |
1.1(银奖) |
|
|
15 |
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全 国 |
|
1.3 |
1.2 |
1.1 |
辽宁省 |
|
1.2 |
1.1 |
|
附:(1)大连市高等数学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高等数学成绩分别按100分、95分、93分、90分记载;
(2)以代表队或组参加的比赛,在比赛前须确定主力队员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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