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创新实验班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是学校探索和实施本科特别人才培养的通道。基于“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因材施教、重点培养”的原则,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资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和培养机制,采用多元化的培养模式、灵活化的管理模式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激发学生的探求欲望,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质,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方式
1. 创新实验班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兼顾学科门类的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招生类别分别是: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物流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洋工程、工程管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等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等专业)。逐步实现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的招生工作。
2. 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单列,从高考考生中直接录取。辽宁省将创新实验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保送生(非外语专业)具备相应的报考条件,根据本人志愿可以直接录取到创新实验班。
3.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不参加“教育部与新加坡驻华使馆合作项目”――向新加坡选派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留学生的选拔。
4.创新实验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培养方式
1.创新实验班一年级学生按学科门类培养为主,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基础学科知识的精深教育。学校为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数学类统一搭建学科基础平台。
2.创新实验班二年级学生按学科大类进行重点培养。机械类学生突出力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电气信息类学生突出物理基础及应用的教育、化工与制药类学生突出化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数学类学生突出数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
3.创新实验班三年级开始,完全按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分流至各个类别中的相关专业,但不向各院系相关专业的英语或日语强化班分流学生。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根据本人意愿,在二年级结束后即可获得本校本-硕连读的资格,本-硕连读的学制为六年。
(1)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学习成绩在各类实验班排名前80%;
(3)完成前两年的培养方案中各大类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没有出现过补考或重修科目。
(4)在前两年的创新教育中,取得3个以上(含3个)创新学分;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取得本-硕连读的学生,如果在后续的专业学习阶段出现了补考或重修科目,则取消本-硕连读的资格,转为同专业普通的本科生进行学习。
6. 非本-硕连读的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本科毕业。
7. 非本-硕连读的学生,在三年级结束后,不允许再参加学校的保送硕士研究生选拔录取,但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
8. 创新实验班学生入学后,与相关院系的教授或副教授进行双向选择,选定自己的学业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实施个性化培养。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学业、专业选择、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训练等个性化的指导,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计划。学生可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
9. 获得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可以在二年级结束后自己选择或由院系指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硕士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提前选修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学生在入学时选定的学业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不一致时,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提出更换学业导师的申请,由硕士导师履行后续学业导师的相应职责。
10. 分流后的专业课程模块完全体现个性化要求,只限定学分,不规定课程,由相关院系和学业导师共同制定,因材施教。
11.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单独编班上课,实行研究型教学模式。学校为创新实验班学生配备优秀教师担任基础课教学工作。
12.创新实验班学生实行“创新不断线”的培养方式,强调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学生入学后,依托于创新实验学院,从一年级开始每学年均开展创新实践教育活动。
13.创新实验班学生在一、二年级可以选修普通大类或专业前两年开设的、并要求作为主修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也可在二年级后补修这些课程。如果修读的课程与创新实验班培养方案中课程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时,经过批准,学生可申请免听,考试时间冲突时,可申请缓考。
14.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在国际和地区交流方面享受更加优越的政策。学校设有专门基金,用于资助创新实验班学生开展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15.创新实验班在前两年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优等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进行评选。
四、管理方式
1.创新实验班的招生选拔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一、二年级的管理由创新实验学院负责;三年级开始分流至各学部或院系,由相应的学部或院系负责管理。
2.创新实验班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部、院系和创新实验学院共同参与制定。
3.学生的学籍管理、住宿管理和组织管理采取分阶段管理的方式,前两年由创新实验学院负责集中管理,并按规定配备辅导员和班主任,党、团活动和组织建设在创新实验学院统一进行;专业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学生选定专业所在的学部或院系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学部或院系采取插班或统一编班的形式进行管理,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以及党团组织建设均由各学部或院系负责。
4.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全程纳入各学部或院系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中,由各学部或院系正常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
5.本-硕连读的学生在取得硕士生入学资格后,享受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的待遇。招收本-硕连读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可招收其他正常保送的研究生和正常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
本管理办法自2009级入学学生开始实行,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部或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落实,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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